“水立方”注册成商标 “鸟巢”商标很快获得许可           ★★★ 【字体:
“水立方”注册成商标 “鸟巢”商标很快获得许可
作者:剑升    新闻焦点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北京奥运会的标志性建筑之——国家游泳中心别致的水立方形象令人印象深刻,它也因此具有了极大的市场价值。记者昨天获悉,水立方的业主、颇具市场眼光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目前已收到国家商标局颁发的水立方系列商标注册证书,成功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人们可能很快就会看到水立方名片夹、水立方金属花瓶、水立方水杯等物件了。市国资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
   
“市国资公司是2004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水立方’商标的,前不久刚刚获得许可。”这位负责人表示,此前不少奥运会主办城市均将奥运会的标志性建筑注册为商标。作为“水立方”的业主,市国资公司不仅要把它建好,还要运营好,让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从市国资公司出示的注册证书看,“水立方”商标是一个系列,包括中文字(图一)、正面立体图形(图二)、化学分子式(图三)、平面图形(图四)及英文字(图五)共5项内容。“这批商标的使用范围目前主要是《国家商标法》规定的第6类商品,包括金属纪念章、金属纪念牌、金属艺术品、金属建筑物、金属包装容器等商品。”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国资公司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9类商品上使用“水立方”商标,今后其他8类商品的使用许可会陆续下达。
  据悉,早在2004年市国资公司提出“水立方”商标的注册申请时,就发现国内已有其他企业在申请抢注该商标。“‘水立方’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一步,可以为提升国家游泳中心的品牌形象、发展奥运经济起到保障作用。”市国资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商标局在向该公司颁发“水立方”系列商标注册证书的同时,已经驳回了其他公司的抢注申请,今后未经市国资公司允许使用“水立方”文字或图案均属侵权,“如果侵权严重,我们会采取法律行动。”
  除“水立方”外,北京奥运场馆的另一标志性建筑——外形酷似“鸟巢”的国家体育场也已由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预计很快就将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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